(一)贯彻实施国家及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研究金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协调。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督查、评估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
(三)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并与社会、经济、民生等普惠政策相衔接、相配套。
(四)负责制定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规划、政策建议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措施;参与有关出生缺陷干预工作。
(五)监测、预测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人口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金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和信息开发利用工作。
(六)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服务的管理和相关重要信息的发布;推广应用计划生育新技术、新方法;依法做好节育并发症、病残儿鉴定和节育措施落实等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和药具管理。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和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九)监督、指导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和社会抚养费的管理。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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